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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莒南县孝文化研究会拟申请社会组织简易注销登记,现就其提交的《社会组织简易注销申请人承诺书》相关内容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1.申请人/申请单位名称:莒南县孝文化研究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71327MJE865201Q
3.登记成立日期:2013年5月15日
4.业务主管单位: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小龙
6.联系电话:13345090096
7.联系地址:莒南县城南环路中段
二、申请人承诺内容
申请人郑重承诺,本次申请社会组织简易注销登记,符合简易注销适用条件,不存在临沂市社会组织简易注销程序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并作出以下承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本组织已明确注销意愿,因三年来未开展业务活动,无法组织召开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等,无法进行清算和审计,无法形成清算报告材料,申请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相关说明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本组织无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无未清偿的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
3.本组织无正在被立案调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程序,无涉及仲裁、诉讼、破产清算等情形,无国有资产处置未获批准的情况。
4.本组织已履行内部告知义务,就注销事宜依法履行了相关公示或告知程序,相关决策符合本组织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本组织无恶意逃废债、隐匿资产、抽逃资金等行为,无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切实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6.若本组织存在未如实披露的债权债务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申请人及相关责任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接受相关部门的信用惩戒,若已办理注销登记,自愿配合相关部门撤销注销登记、恢复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7.本组织承诺,注销后不再以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相关印章、登记证书按规定处置(遗失的已按规定声明作废)。
8.本承诺书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系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相关部门核查。
三、公示说明
1.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0日(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23日)。
2.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申请人承诺内容有异议,可向本业务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推进简易注销相关程序。
3.异议受理单位: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
4.异议受理地址:莒南县隆山路200号
5.联系电话:0539-7212009
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其他事项
1.本公示由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2.申请人承诺书原件已提交本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可凭有效证件到本部门查询。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