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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莒南人社监处先告字〔2026〕第003号)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临沂瑞成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被职工投诉拖欠工资,我局于2026年2月28日依法向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莒南人社监令改字〔2026〕第006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行为,因无法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等方式联系到当事人,现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莒南人社监处先告字〔2026〕第003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莒南县唐海路777号新政务中心主二楼中厅

联系电话:15725771226 ;17662877865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临沂瑞成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处理事先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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