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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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民政局关于征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公告

来源:县民政局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根据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鲁民〔2025〕45号)等具体要求,现公开征集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一)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运营时间不少于一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二)具备在莒南县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条件,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能够及时提供老年人能力评估数据资料并做好整理汇总工作;

(三)评估人员应当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或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学业评估,具备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从业经历,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四)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未发生过隐私泄露事件;

(五)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六)不得参与本项目消费补贴提供的养老服务或与消费券服务机构存在利害关系。

二、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莒南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或复印件):

1.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工商注册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人员身份或学历证明、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省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及从业情况;

4.评估机构及法定代表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后加盖公章;

5.近一年开展老年人评估工作相关业绩等证明资料;

6.《莒南县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

7.《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提报材料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39-7318815

邮箱:jnxmzjshflk@ly.shandong.cn


莒南县民政局

2025年8月1日

附件【莒南县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pdf
附件【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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