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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对贫困大病患者实施救助的通知》要求,根据本人申请,经所在村(居)委会初审,镇街审核,县慈善总会拟对13名个人自付医疗费1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给予救助。现将大病患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救助对象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实名来函,或与总会救助服务部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539-7221666
附件:莒南县慈善总会拟救助大病患者名单
莒南县慈善总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