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临沂康德欣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等31家公司、莒南县宝尔电子厂等2家个人独资企业:

本局于2024年12月19日依法对你(单位)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上述33家企业在登记的住所查无下落,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是:上述33家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连续两年未在税务部门申报纳税,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符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要求,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予以清理的规定之情形。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 修订)》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你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39-7288017

    联系地址:莒南县嵋山路76号


附件:33户拟吊销企业名单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33家拟吊销企业名单(12.26) .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