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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示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临沂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等有关规定,经莒南县团林镇卫生院现场评估,莒南县团林镇新城社区卫生室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要求;经莒南县坪上镇中心卫生院现场评估,莒南县坪上镇中峪子村卫生室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要求;经莒南经济开发区民生医院现场评估,莒南经济开发区金岭村卫生室、莒南经济开发区昝家白龙村卫生室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要求,以上4家卫生室拟新增为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539-7223699。

特此公示。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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