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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来源:县交警大队 打印

下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公告告知如下:

序号

驾驶人姓名

身份证号

违法时间

号牌种类

违法事实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拟作出处罚决定










1

崔纪员

370223195******330

2024-06-07 21:37:15

小型汽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

2

王纪利

371327196******319

2024-06-14 22:41:06

小型汽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

3

张驰然

371327200******234

2024-06-06 11:12:12

小型汽车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4

孟庆奎

372801196******457

2024-06-15 16:57:16

小型汽车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5

杨富杰

371327200******639

2024-06-05 17:39:00

小型新能源汽车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6

王香于

371327196******416

2024-06-04 11:15:37

低速车

违反禁令标志

《法》第三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合并罚款700元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7

昝晓飞

371327199******055

2024-06-11 01:14:41

小型汽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合并罚款2000元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8

程守彪

372824196******01X

2024-06-01 09:42:23

普通摩托车

违反禁令标志

《法》第三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合并罚款600元

未悬挂号牌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9

马德志

372826196******212

2024-06-06 15:38:17

普通摩托车

再次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合并罚款1400元

未悬挂号牌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本公告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简称《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简称《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进行公告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有权要求听证。需要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提出听证的,应自本公告结束之日起5日内向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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