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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219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3〕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莒南县陡山水库至石泉湖水库水系连通工程进水口拌合站临时用地的符合性以及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核实项目占地0.0901公顷,全部为坑塘水面,不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
陡山水库位于莒南县城北17公里,大店镇花园村东1km处,属淮河水系沭河一级支流浔河中下游的一座大(2)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431km2。陡山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水产养殖、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石泉湖水库位于莒南县城东北7km,沭河一级支流高榆河上游,流域面积72km2,是一座以防洪、城镇供水为主,兼有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莒南县陡山水库和石泉湖水库水系连通工程,主要为陡山水库向石泉湖水库供水,实现区域统筹供水,优化水资源配置。该项目已列入《2022年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清单》。
经研究,同意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莒南县陡山水库至石泉湖水库水系连通工程进水口拌合站临时使用涝坡镇天湖村土地的申请,使用期限2年(自批准之日起算)。
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突破批准的用地范围,并且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恢复土地原状。涉及违法用地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