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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临沂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和《临沂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县医保局审核,拟确认以下变更和解除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3月1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医保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7223699
附件:2024年1季度“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
药店名称 |
地址 |
1 |
国药控股关爱大药房连锁(临沂)有限公司莒南十泉路大药房 |
莒南县十泉路与常青巷交叉口西6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