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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来源:莒南县交警大队 打印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对下列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被处罚人

身份证号

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决定书时间

1

张文杰

370502*********832

未取得驾驶证

371327220061053

2024年01月12日

2

逯坤

371327*********011

酒后驾车

371327220061059

2024年01月12日

3

刘玉习

371327*********712

酒后驾车

371327220061070

2024年01月12日

未取得驾驶证

4

王文收

372824*********617

驾驶报废车

371327220061069

2024年01月12日

未取得驾驶证

5

何晓东

372824*********014

酒后驾车

371327220061074

2024年01月12日

未带驾驶证

驾与准驾车型不符车

6

刘元新

372824*********016

酒后驾车

371327220061072

2024年01月12日

未悬挂号牌

未取得驾驶证

7

李宝胜

372824*********030

酒后驾车

371327220061071

2024年01月12日

驾驶报废车

未取得驾驶证

8

杨久祥

371327*********514

酒后驾车

371327220061058

2024年01月12日

未悬挂号牌

未取得驾驶证

9

滕厚栋

372824*********514

酒后驾车

371327220061057

2024年01月12日

未悬挂号牌

未取得驾驶证

10

张善荣

372802*********511

酒后驾车

371327220061056

2024年01月12日

未悬挂号牌

未取得驾驶证

11

袁丕龙

372824*********212

未悬挂号牌

371327220061054

2024年01月12日

违反禁令标志

未取得驾驶证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被处罚人可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莒南县南环路与西七路路口南万达兴集团院内东侧驾驶人之家)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送达后的60日内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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