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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一、年报通知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我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3年度年报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年报要求
1.年报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年报对象:凡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在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3.报送方式: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sd.gsxt.gov.cn)报送年报,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以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三、未报后果
1.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
2.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3.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策奖励、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止进入。
四、注意事项
1.以上后果如有变化,请以即将出台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为准。
2.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对年报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谨防诈骗。
3.申报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d.gsxt.gov.cn/)
4.全省统一年报咨询电话:0531-82679001。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539-7288017 。
5.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莒南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