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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慈善总会相关要求,根据本人申请,经所在村(居)委会讨论初审,镇街慈善分会审核,县慈善总会拟对厉明化、李庆泰等2人困难家庭给予救助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救助对象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实名来函,或与总会救助服务部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539-7221666
附:拟救助困难群众公示名单
莒南县慈善总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莒南县慈善总会困难群众救助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