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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现象,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现通告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价格自律管理,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景点、餐饮酒店、交通客运等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价格标示;严禁趁节日期间强制服务、虚标商品价格、实施价格欺诈以及哄抬价格。
三、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鼓励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包装,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管执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查处。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12345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