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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莒南县板泉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Q01-04街区地块经镇政府同意后启动规划调整工作,并委托山东大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调整改方案。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07月26日——2022年08月26日(共30个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调整原因
建设消防站是改革的方向,群众的要求,发展的需要,是板泉镇政府职能定位的大调整,是政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大变革,是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平台和载体。近年来,板泉镇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项目数量和规模迅速扩张,与此同时,导致火灾的因素也不断增多,发生火灾的几率不断增大,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任务也日趋繁重。目前莒南县的消防站承担全县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这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灭火救灾和抢险救援的需要。该项目的实施对于优化莒南县消防网络部局,提高区域内及城乡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增强整个社会面上的安全防范能力,更好地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莒南县城市消防专项规划要求,需要重新选址新建消防站。
二、调整说明
(一)调整内容总体说明
对原规划从以下方面进行深化
(1)落实多规合一;
(2)结合实际建设情况;
(3)增加一处消防站用地。
本次规划深化后,不改变控规街区主导属性下进行深化,调整成为公益性用地。
(二)具体调整说明
1、地块数量、用地类别调整
板泉镇为了满足城乡居民对公益性公共设施的需求,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板泉镇建设情况,因此,需要深化调整BQ01-04街区控规,增加消防站。
3、地块位置调整
板泉消防站选址占用了工业用地,需要深化重新调整增加消防站位置。

图1原规划中BQ01-04街区用地布局

图2调整后BQ01-04街区用地布局
三、规划调整后指标控制
(1)原规划中BQ01-04街区地块划分和控制指标如下:

图3 原规划中BQ01-04街区控制指标
BQ01-04-01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用地面积1.44公顷,地块绿地率90%。
BQ01-04-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5.02公顷,地块容积率大于等于1.0,建筑密度大于等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绿地率小于等于15%。
BQ01-04-03地块用地性质为消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28公顷。
BQ01-04-04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热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21公顷。
BQ01-04-15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用地面积1.28公顷,地块绿地率90%。
BQ01-04-16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9.67公顷,地块容积率大于等于1.0,建筑密度大于等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绿地率小于等于15%。

图4深化调整后BQ01-04街区控制指标
BQ01-04-01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用地面积1.44公顷,地块绿地率90%。
BQ01-04-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5.02公顷,地块容积率大于等于1.0,建筑密度大于等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绿地率小于等于15%。
BQ01-04-03地块用地性质为消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28公顷。
BQ01-04-04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热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21公顷。
BQ01-04-15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用地面积1.28公顷,地块绿地率90%。
BQ01-04-16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9.45公顷,地块容积率大于等于1.0,建筑密度大于等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绿地率小于等于15%。
BQ01-04-16-1地块用地性质为消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22公顷。
四、其他
遵循与控规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07月26日--2022年08月26日(共30个自然日)
公示地址:1、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2、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3、项目现场
联系地址: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97663178
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