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验收结果的公示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鲁农信〔2021〕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临沂临港凤泉春茶叶专业合作社新建冷库、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汲春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改建冷库等28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5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39-7212701进行反馈。

附件:2021年莒南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附件:2021年莒南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