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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鲁农信〔2021〕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临沂临港凤泉春茶叶专业合作社新建冷库、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汲春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改建冷库等28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5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39-7212701进行反馈。
附件:2021年莒南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