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有序恢复职业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社局 打印

莒南县技工学校、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市人社局要求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职业培训机构现状,现将职业培训机构复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因校施策、严格审核、安全有序”的原则,严密组织职业培训机构复课工作。

二、复课对象

莒南县证照齐全的职业培训机构。

三、复课要求及时间

自5月19日至20日,有意向复课的职业培训机构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组织人员对证照齐全的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关于印发<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做好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条件核验工作,各职业培训机构必须通过核验后方可恢复线下教学,通过核验的职业培训机构按照不超过学员最大承载容量的50%标准(最多不超过50人)限流恢复线下培训活动,保证学员一人一桌、座位间隔1米以上、学习空间相对固定,核验不合格的机构不准复课。

四、核验重点

职业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要求,对照《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做好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1、2,逐项进行落实。重点核验以下四个方面:

(一)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职业培训机构要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复课前,对环境进行全面消杀,配齐备足防疫物资,做好教室、办公室、实操活动区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做好定期清洁消毒记录。所有从业人员和学员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培训场所,严格按照要求合理安排培训班次和班期人数。

(二)人员健康管理情况。职业培训机构要做好全体师生员工健康动态跟踪档案。健康状况异常的,严禁进入培训机构。复课时,培训机构所有职工需持行程卡(行程卡查询截图)、健康码、健康承诺书、疫苗接种证明、健康监测记录表,并提供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加强宣传培训。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复课前,职业培训机构要组织应急演练,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对全体教职工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和培训。

(四)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职业培训机构要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密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严格培训场所及人员管理;理论教室、实操设备等要保持良好状态,监控设施要符合要求;实操设备要一人次一消毒。

附件:关于印发《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做好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8日

附件【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