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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之一。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明确要求,药店要严格执行进店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基本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热病人“早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制度等;对疫情防控存在较大风险的药店,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公开曝光。
近日,以下4家药品经营单位因未落实莒南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被责令停业整顿,现予以公开曝光。
临沂洪福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莒南道口二店
莒南县民医大药房有限公司
莒南县成伟药店有限公司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爱之家药店有限公司岭泉店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