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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来源: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

监督电话:0539-7212558

救济渠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收到本机关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莒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莒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具体受理部门:莒南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莒南县唐海路与泰山路交叉口西北莒南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电话:15588037763

邮政编码:276600

接待时间: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电子信箱:jnxggflfwzx@ly.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莒南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莒南县北城新区北二路中段

办公电话:0539-7398928

邮政编码:276600

接待时间: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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