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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来源:十字路街道 打印

一、评估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莒南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莒南经济开发区淮海路西段莒南化工产业园内

建设内容:莒南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占地面积为224446.59平方米(合336.67亩),主要建设综合楼、生产车间和员工宿舍,建筑面积117259平方米。

实施进度:规划建设期2年,预计2022年4月完工

二、评估时间

计划从2020年11月开始,到2020年12月结束,完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三、评估组织

山东国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评估主体,为保证风险评估客观、真实、全面,山东国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评估工作责任领导:王世玲

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徐云龙

评估工作联系人:徐萍

参加评估的单位: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办事处、信访办、国土所、环保办、财政所、招商办、建设服务中心、中柴沟村村委、后柴沟村村委、鲍家村村委、孙家怪草村村委、山东国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四、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评估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组织开展评估。于2020年11月16日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于2020年11月17日进行公示公告,2020年11月26-27日进行走访群众、2020年11月28-29日进行问卷调查、2020年12月1日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基层组织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3.形成评估报告。评估调查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于2020年12月8日前形成评估报告。

4.评估报告评审。评估调查小组在完成报告后,计划2020年12月9日交由评估主体初审后,由评估主体于2020年12月中旬召集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5.评估报告报送。评估调查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成后,于2020年12月中旬由评估主体报送至县委政法委进行备案。

评估主体:山东国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方服务机构: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估方案制定时间: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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