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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3月27日上午,朱芦司法所收到一面绣有“诉前调解断案有方、公平正义为民解难”的锦旗,当事人王某激动地说“这是我第一次送锦旗,我想把这面锦旗送给热心、细心、耐心的宋主任”。
王某于2023年5月在天津市某驾校报名参加B2驾驶证考试学习,缴纳学习费、考试费等费用共计一万八千元,缴费后驾校一直未安排相关学习及驾考,王某多次索要学费未果后提起诉讼。朱芦镇调委会接到法院调解委托后,立即与双方取得联系,并收集证据、梳理案情,经过多次调解,驾校接受承担王某未能按期取得驾驶证的全部责任,现场退还全额费用。
这面锦旗既是对朱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朱芦司法所的肯定,更是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激励。下一步,朱芦司法所将继续认真对待每一起调解案件,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配合,争取让群众在每一起调解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