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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5月10日,大店镇召开全镇自然村“村级议事委员会”工作机制试点观摩推进会,会上镇党委组织委员马亮亮传达了《关于建立“村级议事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随后,在许家滩井村召开村民议事委员会,对需要决议的事项进行了票决,全体片区书记和行政村党组织书记现场观摩了审议过程。
大店镇本次试点开展的自然村“村级议事委员会”工作机制,主要是为了解决自然村村级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群众参与度不高、民主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明确自然村议事决策制度、程序、流程、范围,规范操作流程。“村民议事委员会”由自然村支部成员、该村在行政村任职的村委委员、党员及村民代表组成,负责表决村内重大事项,监督相关决议执行情况。
下一步,大店镇将在自然村层面全面推广“村级议事委员会”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基层治理模式,理顺自然村工作程序,增强自然村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