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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街道】践行“5+2”工作法 全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十字路街道 打印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践行“5+2”工作法,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确保组织保障坚强有力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十字路街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建设工作的人大工委主任和党群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片区书记为成员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和“三管三必须”规定,压紧压实使用人主体责任,各部门监管责任,第一时间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建房安全网格化排查体系。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深刻认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各级要求,制定《关于开展十字路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十字路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确保排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宣传引导到位。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相结合”的方式,线下悬挂横幅、大喇叭村村响,线上推送宣传视频,全方位、多角度普及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建立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采取“宣传引导+执法震慑”,在做好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加大违法问题执法震慑力度,切实达到“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四是业务培训到位。邀请县住建局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村居网格员和其他排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自建房整治工作的程序、时间节点等问题再明确、再部署,确保排查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知识及方法。

五是督促指导到位。注重过程监督,提升排查效率。实行街道班子成员包片到村指导,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督导各组落实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求。同时,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各村居(社区)工作进度,到村居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精准做到“两个清楚”,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一是底数清楚。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辖区所属各村居(社区)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的原则,根据县住建局提供的系统排查数据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截至目前,街道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时间通知要求,已排查并录入系统132867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3039栋。经相关技术鉴定部门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CD级共28栋,其中:C级经营性危房1栋,D级经营性危房27栋。C级危房于8月底已修缮完成;D级经营性危房已经拆除24栋,拟拆除1栋,拆除重建2栋。其他自建房已经排查录入122822栋,完成率达到图斑总数的78.03%。

二是隐患清楚。按照“一户一房、一楼(房)一策、一房一主体”原则,建立排查台账、细化问题分类,实行清单化管理,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隐患问题清、整治情况明。对隐患房屋落实每日巡查、定期巡检制度,确保人不入危房、危房不入人。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压实监管责任,严格审批程序,源头杜绝增量。坚决遏制自建房引发的安全事故,持续推动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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