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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2022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节,农资产品进入销售旺季,为贯彻落实《意见》中“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要求。近期,朱芦市场监管所在朱芦镇范围内开展农资市场全覆盖检查。
此次检查,以朱芦镇农资经营户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取得经营资格的商户要求亮照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确保农资经营主体合法、规范;对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行为的商户,坚决严厉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同时,检查农资经营户是否落实进货索证索票、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引导经营者落实“两账两票”(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索证索票等制度。
此次检查,以种子、农药、化肥等春耕备耕农用物资为重点检查产品,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失效、质量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的行为;销售掺杂使假、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行为;销售无产品生产批准文号,无产品登记证号、无品种审定号、无厂名厂址农资产品的行为: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的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告知消费者12315、12345消费者投诉热线,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下一步,朱芦市场监管所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广大农户买上放心农资,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助力全镇农业生产顺利开局,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