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司法局】莒南县“三加强”推进法治建设固本培元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打基础才能立长远。今年以来,莒南县立足夯实法治建设基础,规范化提升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等,有力提升了法治莒南建设水平。

加强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一是制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不定期调度各部门单位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以基础化提升推动规范化建设。二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全力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建设。一是明确合法性审查人员、组织。各镇街、部门(单位)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担任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具体负责人,负责法制工作的科室、司法所作为合法性审查具体实施机构,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二是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等纳入清单管理,并探索将涉法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三是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和审查事项的提起、流转、审查、报批等流程。

加强跨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共同体”建设。一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1+8+1”协作机制。“1”指行政执法监督;“8”指8个监督单位发挥各自监督职责,联合进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1”指1个协作单位。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协作制度。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年报及更新制度、全程督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5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通过联合巡察检查、适时检查、定时或不定时检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取得实效。(张守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