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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5月14日上午,莒南县召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推进会议,县金融办主任孙崇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季善国,县人民银行行长苏有庆和各银行行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向各大银行行长介绍《莒南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要求各银行要积极向上级银行对接,充分认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重要意义,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整合金融资金投放,积极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据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明确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以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将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孙成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