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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4月27上午,《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仪式在县人民广场启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和部分城管队员、志愿者,共计4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市城市管理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了我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为广大居民的城市生活和日常行为提供了重要遵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条例》宣传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及支部“主题党日”“服务进社区”等活动,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活动,让市民群众广泛了解、知晓、遵守《条例》,达到家喻户晓的宣传效果,形成“莒南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浓厚氛围,为打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新莒南贡献力量。
启动仪式结束后,局领导班子和城管队员步行到广场和步行街,向群众发放《条例》宣传明白纸和倡议书,共发放3000余份 ,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李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