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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大队】常态化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莒南县交警大队 打印

为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莒南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周密安排部署,持续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货车限行措施。在城区部分路段设定限行区域,规定限行时间,禁止国三以下柴油货车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柴油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车辆驶入。全面启动24小时电子抓拍,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对闯禁区的重型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车和建筑工程车,一律顶格处罚。

二是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交警大队采取设立临时检查点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以及施工工地出入口严查国三车辆、重型柴油货车、“冒黑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商砼车、渣土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及商砼车、渣土车等城市建筑工地工程运输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超载、飘洒逸漏、未遮盖篷布、闯禁令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

三是强化执勤执法。依法严格管理,联合县“国三车辆治理”专班人员对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当罚则罚,绝不姑息迁就,必须依法严厉打击,维护法律尊严。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交警大队充分认识到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强化文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宣传,运用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增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组织民警在城区各执勤岗亭张贴并发放宣传资料,提示驾驶员在日常道路行驶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期间,共出动警力70人次,警车12辆次,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60余起,其中,渣土车各类违法11起,非法改装三轮车2起。(刘晓峰 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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