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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莒南县禁限放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和文明祭祀倡议书

来源:县公安局 打印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在重要节日和喜庆活动期间的传统习俗。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增添喜庆气氛,但其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严重影响城乡环境卫生,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了大气污染。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和伤亡事故屡见不鲜,燃放产生的大量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的生活休息。

莒南是我家、呵护靠大家!为了我们大家的身体健康和幸福生活,为了我们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我们向广大居民发出倡议:

1.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带头过清新、清洁、清静年。

2.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坪中燃放;燃放烟花爆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

3.尽可能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文明单位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开业炮”“竣工炮”等。要教育所属工作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并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5.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动。破除在大街小巷、主次干道、景区广场及绿地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祭路、祭车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不搞封建迷信祭祀活动。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倡导文明祭祀,培育礼仪之花,为建设清净整洁、精细秀美莒南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共莒南县委宣传部 中共莒南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莒南县应急管理局 莒南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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