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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协调”为要求 提高标准化水平

来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打印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自2019年9月被省机关事务局确定为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试点单位以来,紧紧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协调”为发展的内在要求,不断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莒南县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管理办法》,取得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标准化工作团队,具体负责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构建良性合作机制。

二是做好标准衔接。梳理汇总公共机构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国内外标准,做好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通过反复论证、多次修改、去粗取精,建立了包含44项基础标准、33项技术标准、62项管理标准、8项工作标准的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体系。

三是系统统筹谋划。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县政务中心为试点,逐步完善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实现能源消耗分类、分项计量,用标准化思维来提升节能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标准化+市场化”建设,对安保、会务、保洁、餐饮及设施设备管理等引入市场化服务,进行全要素流程再造,提升后勤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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