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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莒南县人大视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来源: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12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洪谦带队视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局长袁兆军等陪同。

视察组先后深入金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集体餐饮配送中心、乐尚购物超市等现场,详细了解消费维权机制建设情况,并在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县市场监管局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县消费维权工作表示肯定,并围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做好全县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李洪谦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褒扬积极维权、依法维权行为,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自我规范意识;要畅通投诉渠道,健全维权机制,提高维权热线服务效率;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畅通多方投诉举报渠道,切实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要加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和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要强化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努力提高全县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5万份,接待群众咨询4300余人次,当场受理消费者投诉165起,举办经营者专题培训班8期,消费维权意识和经营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健全消费维权“四项机制”,办理12345热线转办事项4719件、12315投诉举报670件,办结率99.33%;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宣传、无照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案件276起,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92家,发展ODR(在线纠纷解决)企业214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刘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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