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司法局】新媒体账号停用声明

来源:县司法局 打印

微博账号:“莒南司法政工”、“莒南司法_780”、“莒南基层司法_282”、“莒南司法办公室_871”、“莒南普法_593”、“莒南律师_338”、“莒南法律援助_444”、“莒南社区矫正_197_550_131”、“莒南司法148值班_421”、“莒南司法财务_319_467”已申请注销停用,今后不再更新。

微博账号:“莒南县岭泉司法所”、“莒南县涝坡司法所”、“莒南司法行政”、“莒南司法行政2017”、“莒南县坊前司法所”、“莒南司法行政微博”为个人注册,非官方使用。

现使用官方新媒体账号为:微信公众号“莒南司法行政”、“调处在线”;微博“莒南司法行政工作”。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