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打印为迎接省级文明城市复审工作,交警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一、定点宣传教育。在各中队、服务车管服务大厅、服务站等重点部位张贴挂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做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文明市民,让市民群众牢固树立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牢固树立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
二、主要路段开展宣传教育。对“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过街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绿灯”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宣传活动,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发放文明交通宣传材料,增强市民“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理念,提升市民交通出行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三、警示宣传教育。以岗位执勤点为依托,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求岗勤民警重点对违法驾驶人做好现场警示教育,使他们深刻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同时提醒和教育驾驶人遵守法规,把好自己的方向盘,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四、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警示教育。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违法停车,将路面查纠不文明交通行为作为执勤执法的重要工作,尤其针对违法停车,充分利用数码相机、摄像机等科技设备记录机动车违停乱放、故意遮挡号牌、污损机动车号牌和驾车时打电话、行人上路等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确保重点明确、管控有力、群众满意。(刘晓峰 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