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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项整治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

来源: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10月2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在公共停车位上安装“地锁”、摆放单车、电动车、“反光锥”等障碍物行为。

整治行动中,执法队员向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家进行劝导警示,明确要求商家依法依规使用公共停车位,严禁在公共停车位上乱堆杂物或停放非机动车辆,并责令商家立即进行整改;对一些无人认领的临时占位设施进行了现场清理,恢复了泊位停车功能。截至目前,共清理地锁7把,清除锥形筒、塑料筐、水泥桶、椅子、轮胎等障碍物40余个,规范非机动车停放100余辆次。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此行动为契机,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法占用停车位的行为,防止此类现象反复回潮。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在此呼吁广大商户、市民要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违规占用停车位的行为,共同维护城市的停车秩序和文明形象。(王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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