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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为扎实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不断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规矩,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派车单、统一喷涂标识、GPS车载定位安装等制度,对全县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档”精准化管理;继续实行车辆更新报废“第三方评估”,对申请更新报废车辆进行鉴定评估,降低行政成本。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全县除涉密车辆的177辆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对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更新、使用、报废、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保留车辆使用效能。完善所有调配及划转公务用车管理档案,及时在公务用车信息监管平台更新相关车辆信息。
三是严格落实定点保险和定点租赁制度。针对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定点保险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今年1月份,通过公开招投标,重新确定12家小型汽车租赁企业和7家大中型汽车租赁企业参与服务保障工作;5月份,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公司服务项目进行重新招标,确定6家定点保险公司参与服务保障。
四是深入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今年8月下旬,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的通知》,就做好全县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深入动员,要求各部门单位先行自查自纠,对自己单位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8月底开始,我中心协调组织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进行现场检查,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车改相关政策要求,对单位登记车辆逐车逐项对照审核,同时检查各单位租赁社会车辆情况,切实提升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