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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项举措规范城区夜间经营秩序

来源: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夜间巡查管理,为广大市民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一是加强流动摊贩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有序。通过加强夜班值班工作,执法队员与流动摊贩面对面进行交流,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规范教育,引导其到指定区域经营。同时根据夜市摊点经营特点,合理调整执法力量和执法时间,错时延时巡查,重点盯守,定期组织集中整治,对违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强化夜市烧烤规范整治,提高空气环境质量。每天晚上6:00到9:00,对城区烧烤摊点不间断巡查管理,严格落实烧烤进店、使用环保无烟烧烤炉具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要求。对烧烤店相对集中的十泉路、嵋山路等路段进行重点整治,一律取缔露天烧烤。坚持法规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引导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对个别不按要求经营的烧烤店,依法采取暂扣设备设施等行政强制措施,及时督促整改。

三是加大公共场所周边巡查力度,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开展夜间噪音污染整治,加强对施工工地、商场超市等噪音清理,严禁使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从事商业宣传经营活动。通过机动巡查与定点把守、教育引导与处罚强制相结合,重点针对商贩经营活动占用公共休闲空间、工地施工噪音扰民等问题进行规范管理。连日来,规范流动摊点46处,查处噪音污染16处。(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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