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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莒南县曝光14起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

来源: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近期办结的食品药品案件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引以为戒,守法经营。

莒南县孟祥建煎饼房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人民币12500元。

莒南县佳乐美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3.5元,罚款15000元。

莒南县刘丽佳佳百货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绿豆芽,罚款人民币15000元。

莒南县申田批发超市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元,罚款15000元。

莒南县岭泉开元超市加盟店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白酒,没收违法所得69.6元,罚款人民币15000元。

莒南县宋仕兵百货超市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没收违法所得8元,罚款人民币15000元。

莒南县孔祥忠超市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预包装食品,没收违法所得7元,罚款人民币15000元。

莒南县孝涛饭馆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人民币18500元。

莒南县文圆饭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人民币18500元。

莒南县祥园酒店馆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没收扣押的食品,罚款18500元。

莒南县乾平酒家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18500元。

莒南县坪上镇中心卫生院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罚款29000元。

莒南县壮岗镇卫生院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罚款29000元。

临沂临港康平医院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罚款29000元。(陈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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