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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措并举杜绝土地资源浪费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土地资源浪费和餐饮浪费一样,是横亘在广大劳动人民心中的痛。为了切实解决痛点,莒南县“痛定思痛”,深挖细掘,梳理土地资源浪费漏洞、短板,不断强化措施,密封漏点、补齐短板,杜绝土地资源浪费。

“土地市场上一直存在着资源短缺和资源浪费的矛盾,一方面新上项目用地紧张甚至无地可用,亟需建设用地落地建设,而另一方面却存在着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的现象”,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张夫禄介绍,“今年年初,莒南县共排查梳理出历年闲置、低效、批而未供等土地资源浪费问题1573亩,若按照30万元/亩的价格计算,就有4.72亿元,而莒南县每年供应建设用地面积才2000亩左右”。

针对土地资源浪费现象,莒南县出重拳、亮实招,一地一策,逐宗落实整改方案,确保“地尽其用”。

杜绝土地资源错位浪费。加大资源调配力度,分类施策。对旧村改造搬迁安置、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符合划拨目录的用地,加快拆迁、补偿、规划、审批进度;对企业放弃投资、项目未落实的土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腾笼换鸟”,引进新的建设项目;对因规划等原因暂时无法供地的,协调对接,落实规划建设条件;对具备供地条件的储备土地,压茬推进供地前期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土地供应进度。“我们对批而未供的土地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工作台账,成立督导组,对各镇街批而未供土地整改消除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处置效果”,储备中心副主任崔臻说,“截至目前,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774亩,完成年度整改任务的95.6%,其中2009-2017年批而未供处置比例位列全市第一”。

杜绝土地资源闲置浪费。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保障项目顺利落地投产见效。一是提前预警提醒。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提取开竣工预警信息,在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开竣工日期届满前30日内,向土地使用权人送达《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预警通知书》,书面提醒其按规定期限开竣工。二是限时申报开竣工。约定土地使用权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开竣工15日进行书面申报,提交开竣工现场照片、履约保证金协议等资料。三是依法查处闲置土地。对于延期处置期满后仍未能开竣工的,认真调查核实,分清政府原因还是企业原因,分别采取追究违约责任、限期动工开发或依法收回等方式处置。目前已处置闲置土地252.3亩,完成阶段性任务目标。

杜绝土地资源低效浪费。创新实施“工业标准地”出让方式,保证项目投资强度等指标落实。政府与企业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比等主要用地指标。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不改,坚持“亩产论英雄”的导向不变,以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促进不断提升土地产出率。为保障各项指标落实,莒南县进一步健全批后监管体系,对土地供应总量、布局、结构、价格和开发利用情况实行全面全程动态监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构建企业诚信系统,引入中介机构对企业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避免土地资源浪费。今年以来,共处置低效用地面积284.2亩,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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