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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8月12日,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文件,进一步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在建设用地准入方面进行监管,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要认真梳理摸排。对照部门职责清单,认真排查2017年7月1日以来已收回或拟收回的“6+1”行业地块和2019年1月1日以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是否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否已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要加强过程监管。重点做好规划编制、农转征和土地收储等环节的管理,及时查询信息系统,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三要强化协作配合。对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及时提供调查对象名录,配合开展调查前期工作,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开发利用,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崔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