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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大队】加强“四项措施”全面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来源:县交警大队 打印

随着强降雨天气逐渐增多,汛期道路交通安全面临较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抓好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队制定了防汛应急现场处置工作预案,按照责任分工组织指挥、督导协调工作。同时,采取“包片包段”方式,落实每个中队、每位民警的工作责任,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增强做好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确保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加强备勤,及时报告。责任单位确定每天带班民警,安排足够警力值班备勤,保证通讯畅通。指挥室人员通过综合指挥大屏及时观察路况与天气状况,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遇有重大、紧急等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防止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发生。

三、加强管控,巡逻疏导。安排警力,采取固定执勤、流动巡逻等方式,在交通流量大的道路加强巡逻管控,疏导指挥交通,严查无证驾驶、酒驾毒驾、超员行驶、涉牌涉证、货车超载、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提高意识。大队将主动与气象部门取得对接,及时掌握24小时气象信息,并根据预警研判情况,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交通诱导显示屏等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交通安全警示。遇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及时将交通中断、绕行线路、恢复时间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广泛发布,方便群众能及时合理选择出行路线,避免预警不及时出现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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