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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莒南县高效完成污水处理企业电费追溯退补工作

来源: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

为进一步降低环保行业用电成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调整污水行业用电价格政策,决定将《关于完善污水处理等行业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调整为2018年6月21日起执行,并要求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做好退费安排,退费工作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省市发展改革委的文件精神,迅速行动,及时将退费政策和《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鲁发改价格〔2019〕20号文件执行时间有关事项的政策解读》传达至县供电公司,相关用电企业不需申请均可获得,并督导莒南供电公司与退费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对一对接。

县供电公司根据退补要求,于6月28日完成莒南县龙王河污处理厂等5家污水处理企业电费追溯退补确认单,退费金额总计90余万元,7月1日完成全县污水企业电费退费工作。(陈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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