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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为提高全县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水平,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强化顶层设计,聚焦创新探索,将标准化理念和方法融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努力构建内容全面、结构清晰、科学实用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标准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莒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节能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中心各科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试点建设工作,包括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制订、标准宣传、标准实施等。制定《莒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专项试点工作方案》(莒事服发〔2019〕6号),明确节能标准化试点工作内容及实施要求。
二是注重调查研究。对全县及周边地区节能现状进行调研,查找目前在节能标准化领域存在的问题,分析潜在的标准化需求。同时,收集和汇总现有公共机构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战略规划、指导意见、相关国内外标准以及中心内部标准化资料等文件,并形成文件目录,作为节能标准体系建设的支撑材料。另外,通过组织外出学习、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强化专业化人才的培养。
三是加大舆论宣传。在制定标准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等方式,首先征求一线员工意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员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使标准执行主体参与到相关决策中来,推动形成“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组织全县公共机构深入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节能培训。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节点,集中宣传节约资源能源知识。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同解决好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建设与财政、发展改革等制度的配套衔接,同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争取支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与申请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另外6家市、县单位以及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对接,积极借助标准化专业机构力量,集聚多方资源,形成协同配合、多方互动的工作格局。(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