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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四举措”推进排污许可证有序发放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打印

为实现全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厅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排污许可证有序发放有关工作落实。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对核发排污许可工作的意义、要求以及发证范围、申请时限、核发机关及申请程序开展广泛宣传,使社会各部门、企业法人提高认识,重视排污许可证申请工作。

二是全面摸排,应发尽发。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单位的基础上,结合建设项目和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名录,对2017—2019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33个行业和2020年87个行业、4个通用工序的排污单位进一步摸排梳理,查漏补缺,清理无证排污单位,形成企业清单目录,对许可证核发工作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做到应发尽发。

三是组织培训,规范核发。组织辖区有关单位参加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组织的相关技术规范培训,掌握国家政策和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登记的相关流程,对部分企业生产现状和工艺流程进行进一步核实,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和管理类别开展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

四是做好服务,提升效率。专设排污许可填报及登记咨询电话,由专人负责企业关于开展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填报方面的解释和指导,进一步提升核发效率。

截至目前,全县第一阶段清理整顿排污单位发证和登记率达到100%,提前达到省市部门要求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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