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工信局】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县工信局 打印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莒南县工信局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生产,在坚决确保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创造便利条件,给企业开工复产注入“强心剂”,吃下“定心丸”,全面打响“企业复工战”,确保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两不误”。截止2月14日中午,全县17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累计有97家企业复工复产(含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企业),占比54.5%;累计复工人数12002人,占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用工总量的55.3%,企业用工中无新冠肺炎感染确诊或疑似病例。

摸清企业复工意向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工信局立即行动,全力以赴,全体干部职工取消春节休假,坚守工作岗位。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4个调研小组,不畏严寒、不畏疫情,深入企业一线,先后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措施和企业复工意向调研,并结合企业复工复产可能涉及的相关问题,收集整理关于企业疫情防控、政策扶持等各级出台的相关文件、资料,编制《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手册(试行版)》,并发放到了镇街(园区)和企业,为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指引,做好全面打响“复工战”的战前准备工作。

明确复工程序及时响应申请

成立县工信局规上企业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要求全县规上企业复工复产要在具备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四个到位”的前提下,在复工2日前,由属地镇街(园区)验收通过后,向工业企业开工复产工作专班提交申请,由规上企业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复同意后方可复工。对于企业提交的申请,验收小组第一时间组织现场验收,对符合条件可以开工的企业,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防控人员、经费、物资、场所,加强返程人员管控和监测,确保企业保持稳定生产的同时不出现疫情问题;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明确具体需整改事项,提出整改建议,企业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程序。(朱芳蕾 孙雪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