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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2月1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方案》,文中指出:“鼓励产地建设贮藏保鲜、分级包装设施,对服务于产地的预冷、保鲜仓储等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接到文件通知后,莒南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价格政策,并于2月19日开展实地调研,第一时间将该政策红利向山东东海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宏福慧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传达到位。
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先后到县供销联社、县农业农村局了解情况,前往大店镇、筵宾镇政府调研当地企业情况,并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县供电公司开展企业经营范围、用电性质的摸底排查工作。经初步调研,莒南县蔬菜年产量26万吨,冷链经营主体企业9家,冷链物流1家,冷库保鲜库95座,库容量27.5万立方米;按照冷库用电分类,其中商业用电1000万度,工业用电3500万度,农业用电500万度。目前,山东东海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宏福慧科技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在优惠农业用电政策范围内,预计2020年全县预冷保鲜企业用电可减少支出860余万元。
2月21日,了解到山东东海食品公司符合优惠条件后,县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现场帮助企业起草了《变更用电类型申请书》,指导该企业向县供电公司申请变更用电性质,将服务于产地的预冷、保鲜仓储等用电由1-10KVA大工业两部制电价变更为1-10KVA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该企业2019年全年用电量336万度,电费248万元,折合电价0.738元/度。按照农业生产用电政策,农业生产用电0.525元/度,每度电价可降低成本0.213元/度,约节省电费28.8%,则全年可减少电费支出71.57万元。(刘祥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