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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长期以来,上海路与天桥路交汇原扁山大集市场,占道摆摊设点的经营行为已形成一定规模,每月逢4、9日马路两边的流动摊点更是绵延百余米,已严重造成交通堵塞,危害交通安全,影响市容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县政府决定对扁山大集的集市贸易活动依法予以取缔。
取缔市场活动采取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十字路镇街道联合执法的形式进行,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先解决后清理,温情严法两不误”的执法理念,加大前期宣传力度,对扁山大集市场摆设的摊点进行了全面摸底,给摊贩发放了1000多份《关于取缔扁山集市的通告》,制作了15副广告条幅在大集周边悬挂,为取缔行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9月7日早上五点,20余名城管执法人员来到上海路与天桥路交汇原扁山大集市场进行取缔活动,发现赶集点已聚集了20余户流动摊点。执法队员们立即对摊贩进行政策宣传和法规教育,要求他们到指定农贸市场经营。经过劝导,经营户们陆续离开赶集点,劝离摊点20多个,对少数不服从管理的摊点进行了暂扣物品和处罚教育。截至目前,扁山大集市场予以全面取缔,集市周边环境焕然一新,赢得广大市民的称赞。(卢瑞云 刘合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