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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其中多条意见涉及文化和旅游行业,对加快文旅融合、繁荣文旅市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县文化和旅游局干部职工对此反响热烈。
《意见》中倡导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商旅文体等跨界融合,有利于初步完成文旅融合的文化和旅游部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融合。《意见》鼓励运用大数据云平台和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鼓励发展“互联网+”模式,正好契合新时代文化和旅游宣传媒介推广新形势。莒南县依托节会平台,打造了“节会+直播”宣传营销新模式,利用视频直播的形式,将“互联网+直播”融入文化旅游品牌推广中,让“播客”和游客在直播旅途中挖掘莒南文化和旅游的魅力。《意见》的出台,将为莒南县进一步完善新型宣传营销模式提供指导。
《意见》中提到“加快发展农村流通体系”,“改善提升乡村旅游商品和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培育特色农村休闲、旅游、观光等消费市场”,文旅融合后,莒南县依托红色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生态景观禀赋,打造乡村旅游节会、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乡村旅游已经成为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发展最具活力的产业。《意见》的出台,为莒南县进一步融合农、文、旅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提供支持。
《意见》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具备条件的企业从事书报刊发行业务实行“总部审批、单店备案”,简化了办事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意见》提倡“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拓宽假日消费空间”,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开设节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闲文体专区等常态化消费场所,组织开展特色促消费活动,探索培育专业化经营管理主体。将进一步活跃文化旅游市场,激发文旅市场活力,带动相关消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近年来,国家大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大力宣传、挖掘和保护。《意见》提出“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保护和发展中华老字号品牌,对于中华老字号中确需保护的传统技艺,可按相关规定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资金”,这对于下一步县区非遗保护、非遗传承意义重大。(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