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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采取措施整治大气污染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区空气质量。
一是明确管理要求。在道路扬尘方面,要求建筑垃圾、散装货物等运输车辆不得存在密闭不严、沿途撒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饮食业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做到油烟净化设备“全安装、真运行、见实效”,烧烤全部做到“进店烤、进店吃、进店排”,油烟达标排放。要求城区内一律禁止焚烧垃圾、落叶,做到城区“零焚烧”。
二是细致排查问题。通过发放明白纸、媒体宣传等形式,将管理要求切实宣传到位。各执法中队分片包干,对辖区内涉及的建筑工地、企业、单位、经营户进行逐户走访,细致排查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各执法中队责任到人,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在整改结束后,执法队员定期回访,杜绝出现反复。
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结合群众投诉和巡查检查,对拒不落实相关整改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夜查行动,及时查处夜间偷排偷倒等违法行为。连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查处渣土抛洒滴漏立案10余起。(崔贵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