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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人民日报》、司法部公众号刊发莒南县“规范涉企执法、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做法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9月18日,《人民日报》、司法部公众号刊发莒南县“规范涉企执法、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做法,对莒南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莒南县在临沂市司法局指导下,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县司法局落实《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规定,牵头制定了更详细具体的《莒南县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先分类再分级”原则,根据企业风险等级、信用评价和历史监管记录等多维数据指标,将企业分为食品生产、特种设备等63个监管类别,按风险从低到高确定ABCD四个等级,编制形成全县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清单,其中A级企业683家,B级企业1590家,C级企业364家,D级企业62家。同时制定差异化监管模式,确定了“0124”检查频次最低杠,对A级企业,非举报不现场检查、非异常不主动打扰、非必须不增加负担;对B级企业,常规计划检查、年度检查、抽查均不超过1次;对C级企业,检查频次、抽查比例较B级均提高一倍;对D级企业,重点监控、专项必查、严格整改和检查频次、抽查比例较C级均提高一倍。县司法局还将相关内容制作成公示牌悬挂在企业明显位置,促使行政执法更加高效透明。

截至目前,莒南县通过“鲁执法”平台完成联合检查2322次,联合检查率71.89%,同比提升59.93%,减少入企检查1106次,企业迎接联合检查比例达48%,执法检查绿通率2.3%,入企扫码率、企业评价满意率均100%,企业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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