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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就差一个字,没想到差别这么大!要不是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杜律师帮忙,我这工伤赔偿怕是没指望了。”近日,外卖小哥王某专程来到莒南县法律援助中心,紧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反复诉说着内心的感激。
王某是某团外卖加盟网点A公司的外卖员,在一个雨天送餐途中不慎滑倒,膝盖严重受伤。当他向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时,A公司却矢口否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王某随即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仲裁委支持了他的诉求。然而,A公司不服裁决,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理由包括B公司为其投保雇主责任险、工资由某团平台发放、王某提供的证据材料中A公司公章系伪造等,试图推翻劳动关系认定。
陷入困境的王某向莒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王某申请后,指派山东方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芳承办此案。杜芳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证实了A公司公章的真实性,查明了劳务合同中B公司的公章为事后添加。庭审中,杜芳依据调查结果,提出应根据实际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关系,明确王某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的代理意见,最终被法庭全部采信。该案历经一审、二审,王某均胜诉,为他后续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争取工伤赔偿扫清了障碍。
近年来,莒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中心不断加强外卖员、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劳动者的维权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