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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5·10婚姻登记新章启,“全国通办”幸福加速

来源:县民政局 打印

2025年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给婚姻登记工作带来了诸多变革。莒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线上线下同时开展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宣传活动。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来了!

新修订《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是此次新条例的一大亮点。以往,新人办理婚姻登记必须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这对于异地工作、生活的情侣来说多有不便。如今,新人们仅凭身份证,就能在中国内地任意一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一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婚姻登记的便利性,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莒南县婚姻登记处已做好充分准备,用高效、优质的服务迎接来自全国各地的新人。

先预约服务更高效!

新修订《条例》第三条、第十条:“应当加强对婚姻登记场所的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支持婚姻登记机关提供预约等服务,鼓励当事人邀请双方父母等参加颁证仪式。”

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也是新条例的重要内容。莒南县婚姻登记处一直致力于提升服务水平,随着新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场所的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例如,位于莲花湖度假区的禧园景区巡回登记点,内部分别设有中式、西式颁证区,还有多处浪漫的室外拍照打卡点,为新人们营造出温馨、浪漫的氛围,使其在办理登记的同时,还能留下美好的回忆。

身份和婚姻共享信息可查可信!

新修订《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一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对结婚、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对结婚登记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对。”“婚姻登记档案应当按规定为当事人或者有权机关提供查询服务。”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是婚姻登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莒南县婚姻登记处始终严格落实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管理、长期保管,按规定为当事人或者有权机关提供查询服务。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为莒南县婚姻登记工作指明了方向,莒南县婚姻登记处将紧跟政策步伐,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质量,为每一对新人打造更加便捷、温馨、难忘的婚姻登记体验,助力新人们开启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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